学生报复老师***让人深思,对此你怎么看?
应向老师道歉:然后完了:因为老师是高尚的职业:老师二十年先打的他:老师不用道歉:因为当时他是学生:完了:又没有身体伤害:何必追着不放呢:每个人都尊敬老师:如果真是上面说的那样打他:是伤害:不是老师:
教师打骂学生,学生不敢跟家长说。教师強行收费,家长不敢跟学校说。由于,社会上对教师的敬畏,养成了个别教师素质低下,思想扭曲,有持无恐,高高在上,甚至无法无天。反正沒有人敢对教师怎么样,我是人民的教师,大家应该尊重我,国家应该重视我。这就是***老师越来越多的原因。
从視频上看学生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一切只得深思吗?有必要深思吗?无非就是两个不懂法废物!演了一场暴力剧,好看吗,替他感到耻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3年10月31曰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民,都要遵纪守法,任何单位和各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个13岁的孩子贪玩在课堂上睡觉,理应通知家长勾通,向校领导汇报,处理方法有多种,一个有点脑子的人,家长同意打,也不能自己去打呀,把一个13岁的娃娃多次踩在脚下踢打,是人干的亊吗?畜牲不如!早该受到法律的治裁!
我也是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曾经也给学生动过手,回想起来确实很不应该!
今年春节参加学生组织的同学会,我主动向这位有过体罚的学生表示道歉!这位学生他说,都记不起了,说老师是为我们的好,不要在意。。。。
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轻则治安处罚,重则构成犯罪,若被打者构成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次就是一个道德问题,当年的事都过去这么久,也许被打老师都不记得这回事,但这件事对学生而言刻骨铭心,以至于做出违法之事、有违道德之事。无论是当年的体罚侮辱,还是如今的当众抽打耳光,不管是从道德上还是从法律上,没有一方是对的,都是有过错的。
我想说的是,该案虽只是个案,但应当有所警示,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关心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就本案而言,当年的体罚侮辱,已经影响了学生的一生。
“20年后拦路打老师 ”***中,被打的老师应该站出来回应吗?你怎么看?
该不该回应我不想说。谁对谁错我也不想去探讨。但是我知道那所学校不会再有老师敢管学生了。一直关注这件事情的老师,本来严格管理学生的老师也会反思自己了。免得以后被打。
打老师者,想一夜窜红,目的达到了。打老师,是有预谋,有组织,有分工的一次***。有拦住老师动手打者,有专门录像的,有起哄助威者,有装着旁观的。老师连自己教有没有教过这个学生,都不知道,更不用说打没打过这个学生。这几个人,又把***录像编辑后发到网上,其目的:成为网红!这一下,真达到了。可有些人,不问青红皂白,思路一直被***者说的“上学时,被老师打了”这句话,牵住鼻子走,不仅不谴责***者,而且还攻击侮辱被打的老师,更有***者的几个同学出来做证老师打学生的事实,大家仔细想想,这几个作证者,如果没有私下参与这个***,有几个傻瓜,出来证明自己的老师***,而且是二十几年前事了?人啊,帮恶者更恶,扬善者更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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