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网力(300367)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了成渝金融***的正式立案。目前针对东方网力最后一次***行政处罚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12月29日,东方网力公告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东方网力违法事实如下:
东方网力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虚构合同和验收单、提前签署项目合同、要求客户配合签署验收单等方式,在与22个客户签署的81个购销合同未实际执行的情况下,依据无商业实质的验收单据确认收入,2017年、2018年分别虚增收入14,390.82万元、68,870.72万元,分别虚增利润11,442.45万元、41,909.78万元。东方网力的子公司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4家供应商***购服务器、配套软件等资产,部分资产未实际交付给苏州网力,苏州网力***购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与***购合同实际执行的金额不符,2019年、2020年分别虚增固定资产11,473.96万元、9,435.22万元。
2020年12月,东方网力为消除审计机构对其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通过外部单位配合提供资金,进行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形式上收回预付账款、支付应付账款、减少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0年虚减资产18,564.44万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8年4月25日到2022年4月7日之间买入东方网力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网力退***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