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行为;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4万元。
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的陈琤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行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金山支公司经理的丁红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兼培训部负责人的展馨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团险)的贾姝冬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行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